;天道想上扣钱威胁,然而扣钱的前提是人家身为地府职工。现在已经卸任了,自然无法扣钱。
&esp;&esp;甚至因为卸任的关系,之前说的每天扣多少钱也成了空谈。在其位才会因为业绩关系罚款,都离职了谁管你呢。
&esp;&esp;若说你惹下的烂摊子你得赔钱,那始皇帝确实已经赔了一亿外加一百万功德了,没道理后续还接着让他赔。
&esp;&esp;反正天道法则里是没这个操作的。
&esp;&esp;始皇还主动出击:
&esp;&esp;“你也可以继续让朕担任分管人,这样朕违规一次就扣一次罚金,总会有扣光的一天。”
&esp;&esp;就是不好说在全部扣光之前,他能帮助多少秦人了。
&esp;&esp;而且他帮忙也不是免费帮的。
&esp;&esp;方才没收费,是因为时间上来不及。那位秦皇还未结算功德就急匆匆出去了,要等他回来结算再讨论价钱的问题。
&esp;&esp;这里需要解释一句。
&esp;&esp;没结算的意思是本人并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功德,不代表功德还没到账、无法使用。
&esp;&esp;始皇想着至少得知道人家有多少存款,再和对方要钱。万一不小心要多了,对面出不起价,或者付了钱会影响后续过日子,那就不妙了。
&esp;&esp;都是自己人,没必要互坑。
&esp;&esp;天道被堵得说不出话来。
&esp;&esp;始皇还在输出:
&esp;&esp;“不过朕并不太想当分管人,限制太多了。”
&esp;&esp;他送个人出去怎么了?又没动用分管人权限。他是凭自己的本事送出去的,可没有以权谋私。
&esp;&esp;想到这里,始皇意识到自己可以投诉。
&esp;&esp;他先投诉了第一点:
&esp;&esp;“朕并未借用分管人权限谋私,惩罚是否太重?”
&esp;&esp;其次是第二点:
&esp;&esp;“上任至今无人告知过朕,分管人不可送鬼魂前往阳世。正所谓不知者无罪,可是如此?”
&esp;&esp;接着是第三点:
&esp;&esp;“既然朕不知此项规定,那么朕不引以为戒,也理所应当。天道以朕不肯改正为借口,施行巨额罚款,能否算是公报私仇?”
&esp;&esp;最后是第四点:
&esp;&esp;“若天道惩罚有误,还因全位面通报损害了朕之名誉。朕作为受害者,要求天道进行赔偿,应是理所当然?”
&esp;&esp;天道:【……】
&esp;&esp;不要和商业繁荣的大秦之主讨价还价,牵扯到钱财的事情,很多人是说不过他的。
&esp;&esp;天道后知后觉领悟了这个道理。
&esp;&esp;但此时领悟已经迟了。
&esp;&esp;有人举报,天道就必须受理。法则程序自动运行起来,一一检测是否确有其事。
&esp;&esp;很快,天道机械死板地通传起来:
&esp;&esp;【举报成立,将重新进行奖惩结算。】
&esp;&esp;【一、违规操作中不曾动用职权,无法达成「以权谋私」之责。应罚十万功德,现罚一百万,造成九十万超额罚款,将以双倍返还。】
&esp;&esp;【叮!您获得180万赔偿款!】
&esp;&esp;【二、天道未曾及时下发分管人行事准则,导致严重后果,将自罚一亿功德。罚款会进入受害者账户,本次失职存在两位受害者,将分别获得五千万功德。】
&esp;&esp;【叮!您获得5000万赔偿款!】
&esp;&esp;同一时间,在阳世的秦皇也收到了补偿款。
&esp;&esp;【三、因您不知规章,操作违规不应以正常员工要求进行处罚。按照天道法则,应以临时工标准受罚,惩罚应当减少五成。】
&esp;&esp;【临时工正确罚款金额为五万,第一条结算后您被罚没十万,造成五万超额罚款,临时工错判后赔偿标准按五倍计算。】
&esp;&esp;【叮!您获得25万赔偿款!】
&esp;&esp;【四、因您不知规章,则不存在「屡教不改」这一问题。原罚款一亿功德皆为无效罚款,将十倍退还。】
&esp;&esp;【叮!您获得1亿退款!您获得9亿补偿款!】
&esp;&esp;【五、天道未曾仔细判断起因经过与结果,贸然施行全位面通报惩罚。